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区市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请您主动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自觉遵守各级主管部门的防疫要求,主动配合各防疫责任主体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措施,服从各防疫责任主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确定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克服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坚决不耍官威、不搞特权,树立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违背各防疫责任主体合理要求、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及其他妨碍各防疫责任主体正常管理和防疫工作秩序的,将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中共申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申扎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