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县政府对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文稿,承办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及其他部委(办、局)的来文来电。
(三)研究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党政信息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编辑政府公报。
(七)牵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
(八)负责上级工作组、来宾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县外事工作,牵头负责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中信路12号
三、办公电话
0896—368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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