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用档案讲好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并具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统筹打造红色档案资源数据库,全面提升档案服务社会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扎县档案局(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红色档案史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红色档案的范围
(一)地域范围。凡在申扎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时间范围。1959年申扎县成立以来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红色档案的类别
(一)文献档案资料
1.记录不同时期申扎县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文献、报刊等;
2.反映申扎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资料、重要文件起草的过程稿;
3.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老八路、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传单、电报等;
4.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实物档案资料
1.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和活动、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嘉奖令、工作证件、代表证件、印章、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生活用品、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
2.声像类。音像档案资料与申扎县党史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3.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申扎县档案局(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
1.捐赠。以捐赠方式为主,经本馆认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将永久保存于县档案馆,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具有珍贵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寄存。所有者不愿捐赠且个人保存困难的,本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所有权归寄存者。
四、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捐赠红色档案具体事宜。您在参与历史的同时,也将被历史永久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边吉卓玛18898008220
联系地址:那曲市申扎县中信路6号(县政府大院申扎县档案馆)
申扎县档案局(馆)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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