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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申扎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申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那曲市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力做好我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22449号)、《那曲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那政办函〔2022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及自治区、那曲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通过开展“百日行动”,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行业管理部门既要管行业、也要管安全。全面分类整治,逐户逐栋排查,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设计施工队伍、房屋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百日行动”,聚焦重点区域,对经营性或人员密集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到2023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力争2025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事故隐患整治。

三、排查重点

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或人员密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房和老楼危楼等;

2未按规定或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纸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交)竣工验收的3层及以上或10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的;

3擅自加高加层、增设夹层、改扩建(包括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或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

4生产、经营、居住“三合一”多功能混杂的;

5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进行分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

6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且功能设施未完善用作居住的厂房、仓库等,或者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的;

7在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坍塌、河道以及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等不稳定地基上建成和存在切坡建房的;

8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地步框架砌体结构、内框架砌体结构、钢结构、混杂结构、使用预制板等方式的;

9.其他重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制,及时成立行业领导小组,明确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责任,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

(二)严肃责任追究。乡(镇)、县(中)直各单位各村(居)要确保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因排查治理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防控措施未落实导致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自建房安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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